潮州市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2021-12-13 14:53
发布单位:潮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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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认真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现将监督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为使监督评价有序进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21年开展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潮州市财政局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评价的组织实施、具体范围、选取对象考虑因素、内容和依据等方面。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共抽查了9家代理机构,在风险防控、人员配备及培训、采购代理委托、组织评审、保证金管理等环节中存在风险防控意识不足、专业人员配备及培训不到位、采购代理委托不规范、采购需求制定执行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此次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二是强化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三是加强和规范代理采购活动业务流程。四是强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五是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保管,明确政府采购档案保管责任人。  
     (详情请见“潮州市政府采购网——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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