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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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2 19:32
发布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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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公信力、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财政工作和预算信息的公开透明,2017年市财政局组织对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和跨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资金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共涉及21个单位40个项目,涵盖了文化建设、道路绿化、卫生医疗、科技发展等领域,自评资金总额为30430.03万元。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2016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市级补助项目资金和2016年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市级工作经费项目为2017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实施评价。经第三方绩效评价,两个项目绩效评价综合指标得分分别为85.28分和79.28分,绩效等级分别为良和中。现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市级补助项目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电影文化消费需求,加强文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深入落实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粤广局〔2011〕27号)的文件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为目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现农村电影放映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提升广大农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经市政府2011年度第5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市级财政按每场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除省补助外,由县、区负责。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我市农村电影放映任务为10716场,覆盖一县三区共893个行政村,下达市本级财政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助资金53.58万元,其中潮安区23.52万元,电影放映场次4704场,饶平县21.30万元,电影放映场次4260场,湘桥区7.20万元,电影放映场次1440场,枫溪区1.56万元,电影放映场次312场。各县、区能按照“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目标,基本按要求按标准选取和放映电影,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合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市2016年度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已全部完成。

通过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缩小了农村群众与城市居民之间电影文化差距,丰富农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让农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文明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有利于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以文化发展助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经第三方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指标得分为85.28分,绩效等级为良。

(三)项目存在问题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虽然在农村掀起了一股文明的浪潮,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虽能按要求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但未能按照粤广局〔2011〕27号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责任书制度、公示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个别县区配套资金投入尚未到位。三是受农村群众外出务工及互联网通村入户的影响,农村电影观影群体逐渐减少,同时因送下乡的公益电影存在适销不对路、高质量影片少的因素,降低了农村电影对村民的吸引力。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电影文化消费需求,丰富文化生活。二是要督促县区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广泛动员地区企业、华侨、乡贤等多方社会力量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促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顺利的长效发展机制。 三是要以满足观众群体观影需求为立足点,选择主流市场上的口碑与票房俱佳的影片进行放映,调动起农民观影的兴趣和积极性。

二、2016年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市级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危旧废置房屋安全隐患,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吸取饶平县汫洲镇“3.29”旧房倒塌事故的教训,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委办发电〔2016〕8号)文件精神,以潮安区江东镇、饶平县汫洲镇、湘桥区意溪镇为试点镇,开展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5月11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潮府常纪〔2016〕8号)同意拨付3个试点镇各100万元用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潮州市危旧废置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经鉴定,潮安区江东镇共2356户,其中C级危房553户,D级危房789户,其他应拆除建筑物1014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修缮498户,已拆除1635户,下放安全责任告知书223户,完成率90.54%,总支出108.26万元,超预算8.26万元;湘桥区意溪镇共2687户,其中C级危房523户,D级危房2164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修缮390户,已拆除2164户,下放安全责任告知书133户,完成率95.00%,总支出104.06万元,超预算4.06万元;饶平县汫洲镇共1061户,其中D级危房492户,其他应拆除建筑物569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拆除939户,下放安全责任告知书122户,完成率88.50%,总支出100万元。

3个试点镇按照《开展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危旧废置房屋修缮、拆除、清理,排除群众居住的安全隐患,对拆除后的空地美化绿化,配套相关基础设施,为群众营造出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为全市进一步推广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积累工作经验。

经第三方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指标得分为79.28分,绩效等级为中。

(三)项目存在问题

3个试点镇整治试点工作的开展,美化村容村貌,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支持和好评,但是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影响了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一是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存在未按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二是账务凭证附件明细不齐全。三是由于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张,任务重,临时机构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的影响,出现统计数据差错的情况。四是整治工作不彻底,仍存在因修缮但尚未修缮、应拆除但尚未拆除的危房,虽然对拒不修缮或拆除的户主以下发安全责任告知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但未能彻底地消除安全隐患,难以根本性地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问题。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要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二是加强账务规范处理,完善凭证附件明细材料,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参与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强规范管理,对于拒不修缮或拆除的户主,加强与户主交流劝说,引导户主改变观念自觉修缮或拆除房屋,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严防事故发生,使专项整治工作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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