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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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9 01:35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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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国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潮州市湘桥区国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的批复》(潮交运函〔2018〕427号)批准你中心经营许可延续至2019年9月30日止,同时要求你中心积极落实整改。就目前情况看,你中心至今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进展缓慢。经约谈你中心负责人,你中心自愿放弃“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我局决定撤销你中心粤交运管许可潮字445100023402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你中心现许可经营范围为:“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l)”。

许可撤销后,你中心不得再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活动,同时要妥善处置好现有学员的遗留问题,确保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顺利过渡。

请你中心在收到本决定书10日内持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或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潮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或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