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200吨可发性聚苯乙烯系列包装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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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22:51
发布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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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00吨可发性聚苯乙烯系列包装产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2200吨可发性聚苯乙烯系列包装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22日至2018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传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200吨可发性聚苯乙烯系列包装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承庆包装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潮州市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JN02-10-3地块

环评机构: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3.33m2,总建筑面积约14923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锅炉房等。项目主要原料为可发性聚苯乙烯、可发性聚丙烯,主要生产设备包括:20台全自动节能型EPS成型机台、5台全自动节能型EPS大板成型机台、4台全自动节能型EPP成型机台等。项目建成后,年产EPS(可发性聚苯乙烯)塑料包装品2000吨、EPP(可发性聚丙烯)新材料制品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余泥渣土生活垃圾等。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凤泉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覆盖土堆、料堆等,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冲洗设备专用设施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在施工边界设置隔声屏及时开挖产生的土石方进行清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品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尾水、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凤泉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2)废气:项目在产生有机废气的工位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引至楼顶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3)噪声:项目经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采用独立空压机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转交给其它企业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和生活垃圾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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