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认编码60号等加油站规划点的批复
潮安区、饶平县、枫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潮州市序号60#编码60#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安发改能〔2020〕169号)等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2016-2020年潮州市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编码39号、43号、60号、91号、101号、125号、179号、194号等新建加油站规划点确认(详见附件)。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潮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和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业务工作方案(暂行版)》(潮发改能〔2020〕144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凭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编码39号、43号、60号、125号、179号、194号等加油站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9日止;编码91号、101号加油站的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止。加油站申请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