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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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7 23:43
发布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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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凤泉湖高新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18]121号)以及《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潮财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票据监管工作,切实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财综[2009]3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财综[2016]40号)以及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粤财票监[2018]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潮州市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潮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