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基层应急消防力量!枫溪三个办事处成立应急消防所和专职消防队

2021-07-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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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枫溪区正式挂牌成立长德、路东、路西办事处应急消防所及专职消防队,将实行所长负责制,分别设所长1名和应急消防专职人员6名,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专职消防队,依法开展应急消防管理工作。

      当天,枫溪区在路东办事处举行应急消防所及专职消防队挂牌仪式,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张文海和枫溪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雷振宇出席仪式并揭牌。路西、长德办事处应急消防所、专职消防队也同步进行挂牌。

      据介绍,针对枫溪区当前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枫溪区印发了《潮州市枫溪区关于成立办事处应急消防所的实施方案》,分别在三个办事处成立应急消防所及专职消防队,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个办事处的应急消防所将负责分析研判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培训,负责辖区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和应急救援,督促、指导辖区村(社区)、企业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日常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针对村民自建住宅、沿街商铺、住宅底商、出租屋等场所开展“六查六清查”。此外,应急消防所还要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防旱防风等日常检查督查工作,协助开展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工作,协助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执法及案件办理工作。

      在管理上,枫溪区对应急消防所及专职消防队的人员业务工作实行“双重管理”模式,即枫溪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并会同枫溪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应急消防所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各办事处负责领导应急消防所和专职消防队依法开展应急消防管理工作。

      枫溪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林少勇表示,三个办事处应急消防所、专职消防队的成立,是枫溪区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应急、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创新性举措,标志枫溪区应急消防事业进入新阶段。

      各办事处应急消防所、消防专职队将以此次挂牌为契机,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应急消防救援专业训练,努力把应急消防所及专职消防队建设成为一支训练有素的安全监管强军和常备救援力量,有效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枫溪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强对各办事处应急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全区基层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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