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区召开区总河长工作会议

2021-02-0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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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枫溪区召开区总河长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要求,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力以赴推动区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提升。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吴维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总河长雷振宇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由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林少勇主持,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组织部部长林群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区级河长制工作及迎接市级考核工作的准备情况、各办事处进行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及考核自查情况等汇报以及有关单位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报告,并公布2020年度区级河长制考核结果。

      吴维凯指出,过去一年,全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较为明显,水生态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仍存在个别省考断面水质未达标,河长制与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不紧密,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等短板和不足。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河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深入落实河长制,坚决守护好一方水土、一方河湖。

      吴维凯强调,实现“秀水长清”,既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核心任务,也是“十四五”治水兴水工作的刚性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总书记“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要全力推进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强力推进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确保枫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要深入开展工业、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和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要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污染河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碧道建设的牵引作用,分区域、分河段推进我区河湖景观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生态走廊”。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健全护水机制,坚持做到统筹治水、联动治水、“开门”治水,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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