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实现镇村消防救援队伍全覆盖

2019-10-2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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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全灾种、大应急”理念,积极探索基层消防救援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镇级专职消防队40支、村级微型消防站977个,配备消防车(消防摩托车)996辆,实现全市镇、村100%建成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100%配齐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等“两个100%”目标,“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镇”的基层救援格局基本形成。该经验被省消防总队在全省予以宣传推广。

  一、联调联战,快速处置。致力破解“远水难救近火”的瓶颈难题,充分利用镇、村两级消防队伍“先到达、先救人、先控制”“灭早、灭小、灭初期”“一村着火、邻里互助”等优势作用,有效整合现有救援资源,将镇、村两级消防救援力量纳入“119接警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统一调度、快速反应、协同作战、高效处置。今年以来,镇、村两级消防救援队伍调派量占接警总量的84%,联合处警和独立处警占比高达69.3%和30.7%,真正成为党委政府信赖的“顶梁柱”和百姓放心的“守护神”。 

  二、训管结合,建强队伍。紧紧围绕“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主线不动摇,严格落实队员值班执勤、训练考核、岗前培训、跟班轮训等制度,推动队伍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平时多流汗、战时不流血”的要求,建立健全定期“演练、考核、比武”和不定期“督导、抽查、拉动”长效机制,对考核、比武及实地拉动存在的问题,现场讲评整改,对执勤、训练、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的队伍,及时通报提醒,倒逼队伍提升战斗力。国庆前夕,我市举办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12支基层救援队伍同场竞技,有效检验练兵成效、激发练兵活力。

  三、加大投入,筑牢根基。针对乡镇一级财力薄弱的实际情况,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33支镇级专职消防队每年每队补贴8万元,对以后建成达到要求的镇级专职消防队给予同等补贴,各县(区)参照市的做法按照每年每队不少于8万元的标准落实好专职消防队的配套经费,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发动乡贤力量,配齐配强村级微型消防站消防摩托车、救援器材,确保达到“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

  四、拓宽职能,守护平安。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消防队伍点多面广优势,在履行好灭火救援、应急抢险等职责的基础上,推行“防消一体”建设,拓展防火巡查、宣传培训等职能,实现“一队多能、一队多用”建设目标。国庆期间,古城区各微型消防站分片包干,落实“24小时”巡防巡查,全力防范节日人员密集、用火用电剧增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在近期开展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充电桩安全专项检查中,镇、村两级消防队伍走街串巷,张贴消防宣传提示,帮助村(居)民开展“三清一查”,切实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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