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全面部署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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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19:17
发布单位:市府办-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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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全面部署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工作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潮州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力争到2015年,基本消灭3万亩宜林荒山,完成18万亩残次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桉树林的改造等任务,到2017年,初步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62.66%。主要的措施: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在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立足市情、林情、民情,认真执行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制订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森林抚育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林地保护利用和林下经济发展等六大方面的规划,形成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规划,突出整体效益、体现区域特色,优化全市生态空间布局。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统筹山、海、江、河、城、乡等自然要素,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区域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建设重点和主攻方向。北部山区方面,着重建设结构优、功能强、碳汇高的地带性森林群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域保护,积极开展森林抚育改造、封山育林,提高生态防护功能。韩江、黄冈河流域方面,着重强化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城市绿化方面,着重提升周边山地林相品质,加强城市道路绿化改造及城市绿道网建设,推进城市绿地与绿色生态廊道相结合的森林绿地体系,提高城市森林绿地总量和人均森林碳汇量。沿海地区方面,着重加强沿海滩涂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和沿海纵深防护林建设,提高森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城镇农村方面着重推进农村绿化美化,营造风景林、水源林,推动宜居城乡建设。在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坚持生态化、乡土化和质量优先的原则,充分挖掘当地乡土树种等资源禀赋,杜绝“一刀切”的形象工程。

三是坚持生态修复,改善森林质量结构。结合实际,合理选择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以及修复方式,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和林分林相改造,着力改善森林质量结构。在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上,以全面落实“一灭三改”工作任务为落脚点,改造残次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上,在全市交通主干线、主要江河两岸、沿海海岸等建设绿色森林廊道,突出结构优、功能强、效益高、景观美的要求,形成林相佳的生态景观林带。在城市周边山地林相品质提升上,以大凤凰山旅游区为依托,扎实推进城市空间增绿,大力推动城市森林公园、道路绿化及绿色社区建设。在乡村绿化美化上,以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为切入点,整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环村绿化带,提升乡村绿化率。坚持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和保护、节约现有森林资源两手抓,力争森林建设不欠新账、还好旧账,确保森林资源稳定持续增长。

四是坚持科技创新,提高造林绿化水平。以科技为支撑推行科学造林,建立和推行造林全过程的技术规程,从备耕、育苗、栽种和抚育管护等各个环节入手提高造林质量。把森林抚育作为重点环节,对全市近年来营造的森林碳汇工程造林实施连续3 年的抚育管护,确保种植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加强生态功能评估、碳汇计量监测、林木良种选育等林业重点基础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森林可持续经营、灾害防控、生态系统修复等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同时,以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林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是坚持生态增效,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以提高林业生态效益为出发点,加快推动林业朝生态主导型方向转型发展。逐步把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范围,划定禁止经营区和限制经营区,实行分区经营、分类补偿,提高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以生态增优、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推进森林资源培育业从单一的丰产林基地向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多元化综合发展,推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林业科技服务业,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第三产业在林业产业中的比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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