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积极实施向农村地区倾斜政策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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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9 17:44
发布单位:市府办-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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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积极实施向农村地区倾斜政策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潮州市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教育创强为依托,采取积极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实施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不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教育创强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施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有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来,共有柘林等4镇被省教育厅授予“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顺利完成2012年度创建任务。今年有枫溪区和13个镇申报省验收,累计完成投资2.30亿元,目前已转入申报验收阶段。同时,其它面上创强工作也全面启动,全市已投入创强项目建设约4.54亿元。

二是大力推进教育基础建设。全面加快农村教育基础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校教学设施配置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推进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的目标。8月底,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53.08%,至年底可顺利完成覆盖率54.9%的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全市共化债6017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目标任务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投入资金13557.25万元,竣工项目总面积25.4万平方米,危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校舍处置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中小学校舍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舍面貌大为改观。扎实开展新一轮“千校扶千校”工作,全市共确定20所学校(小学和初中各10所)接受东莞市对口支援,同时在区域内有针对性选择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全方位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步伐,至8月底已有26所幼儿园通过规范化幼儿园验收,目前全市共有规范化幼儿园115所,有公办幼儿园242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1.39%,提前完成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全面落实教育保障措施。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提高到750元、1150元,同时落实统一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障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要求。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后新增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运转,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含小学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四是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校长和名教师群体,加强校长队伍聘任、选拔、调配、考核和使用,把一批优秀中青年校长调配到农村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领导岗位上。制订实施《潮州市中小学“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推进市级、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不断完善县镇骨干教师支援农村教育配套制度。实施调配交流制度,校长和教师交流调配机制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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