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12-14 15:14
发布单位:本网
【浏览字体:

  2021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视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教育,狠抓任务落实,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民政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动力。印发学习资料《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通过“潮州民政”公众号和“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潮州市民政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及配套制度,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了《潮州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潮州市民政局行政工作制度》,明确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和范围权限,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均做到上会讨论决议。至今市民政局没有发生过重大行政决策失误,也未发生因违法决策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调整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根据《潮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潮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涉民政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三)化规范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着眼职权梳理,落实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梳理自查和分类,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经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市民政局的职权包括:行政许可37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5项。对以上职权,市民政局形成《潮州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表》,进一步明确单位工作人员行使职责。

  2.围绕“放管服”,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把登记审批业务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认真摸清家底,把好数据质量关,对涉及“中小融”平台数据的审批,如社会团体登记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非公募基金会信息、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工作,并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相关数据的梳理对接工作。二是根据《关于全面优化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从“跑一次”向“零跑动”转化,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从0.74降低到0.11。同时增加即办事项,将即办件事项数从3项提高到22项,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体验感。三是制订完善《潮州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民政执法。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制定了《潮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潮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潮州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潮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台账》《潮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确保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今年8月份,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抽查21家市级社会组织。

  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按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对市民政局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发布,每年年初及时发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市民政局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潮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潮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及市民政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双公示”数据。同时,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工作机制,全市各村(居)均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便于村民监督;建立全市村(居)务公开督查微信群,持续指导、督查全市各村(居)委会按有关规定实施村(居)务公开,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村(居)委会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落实好网上办事大厅规范化工作。按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工作,对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事项的名称、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资料、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审批程序、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等内容进行全面的梳理、审核、上报,方便群众查询。市民政局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门式”办理,所有事项均可网上全流程办理办结,极大方便群众办事理事。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更新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要求,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及时调整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及发布相关行政审批、便民信息,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促进民政部门与群众间依法办事的良性互动。今年来,市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受理行政审批60件,咨询74件。

  6.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祥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合同管理等审查工作,为市民政局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有效地化解了法律风险。2021年市民政局收到行政诉讼2宗,充分发挥了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咨询、审查、证据收集、材料编写和出庭应诉的作用,依法依规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

  (四)推进宣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强化培训考核。一方面组织市局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法制学习。积极组织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对涉及行政执法的重点科室人员,要求全部申领行政执法证,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办组织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民政系统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积极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汇报、请示,争取成立市民政局法规科,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另一方面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培训。由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方夏主任进行专题授课,主要围绕《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背景、修订亮点以及新法对民政执法的影响、重点关注等四方面内容深入浅出进行重点解读,使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有更深入的理解与掌握。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在全市民政系统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二是强化法治宣传。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就公职监护人和离婚冷静期等《民法典》修改的条例和亮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和法治社会氛围。在去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今年来全市累计已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152场次。

  (五)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1.开展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摸查工作。6月份,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并形成《潮州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摸查情况表》,市民政局将根据摸查情况,结合市政数局“无证明城市”工作的开展,梳理确定我市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推动减证便民,持续为基层减负。

  2.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集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5月12日,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法人治理等专项工作,审议通过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发动社会各界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潮州市电视台以《潮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来,对22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组织的管理。

  3.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促进基层共治共享。5月份,印发《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促进居民自治的通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结合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社区协商工作,进一步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

  4.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组员的潮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潮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从 “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方面共30条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任务,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潮州市民政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规定,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强化责任,畅通依法办事的路径,加强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防止信访投诉请求在系统内部空转,进一步厘清信访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使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能够按照清单规定合理分流、依法处理。今年来共处理和协助处理信访、网上咨询、来信来电案件84个,有效化解各类民生矛盾。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二是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任务重,特别是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约1700多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编制3个,全市各县区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行政编制平均不够1个。今年来,民政领域大力推进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目前我市在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方面缺乏专业执法人员,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三、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法治学习。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指导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民政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动力。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依法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涉民政工作事项,不断夯实我市民政领域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主动与市编制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增设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政务服务科),增强我市民政系统综合执法能力。做好文件法治审查、清理、废止等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审查工作,降低诉讼风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特别是利用好“潮州民政”公众号,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在我市民政系统落实落地。



  潮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