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2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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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推动

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函〔2022〕49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税务局,韩山师范学院:

《潮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潮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化妆品产业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美丽经济”。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粤办函〔2020〕330号),加快优化潮州市化妆品产业创新和发展环境,推动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实业强体”,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实施产业集聚和品牌培育计划,推动潮州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园区规划建设

1.统筹布局,推进全市化妆品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结合实际,瞄准全产业链,突出专业性,以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潮安区大岭山现代产业园为主阵地,建设化妆品产业园区。协助研发创新、设计制造、品牌打造、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产品标准、物流配套等方面扶持政策在园区落地生效,更好吸纳周边地区的产业和知名企业入园,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产业、技术集聚发展。推动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展化妆品企业集聚入园加强潮州市药品检验所化妆品检验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化妆品产品研发设计中心和验证实验室,搭建化妆品产品配方研发、共性技术创新、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产品包装设计等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提升高端化妆品设计研发能力,为化妆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产业用地保障。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市级用地指标有关要求,重点保障优质化妆品产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中小企业进驻标准厂房。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引进绿色环保、低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

4.在化妆品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塑造等方面给予企业相应的财税支持,落实好支持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重点保障化妆品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等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全面落地。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分别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金融政策引导,使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符合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及本土成长型企业,鼓励发展多种合规融资方式和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投向化妆品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促进各类资本与企业对接,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市金融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优化化妆品产业发展营商环境

6.提升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办便利度,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化妆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全部提速50%以上,对部分许可事项实行承诺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提高产品上市备案的技术审评水平、质量和效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上级监管部门部署,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非法添加行为、维护合法生产经营者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县协同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稽查、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监管效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支持化妆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从业准则,提高企业商标保护意识和防侵权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鼓励扶持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8.加大对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知识产权促进方面投入比例支持企业积极对接国家、省化妆品领域相关研究项目,鼓励跨学科专家开展研究,鼓励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大化妆品领域科技攻关力度。(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建立健全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挥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市药品检验所等科研院所平台资源对接共享,持企业围绕化妆品新原料、新工艺、新功效、新技术及安全评估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推进产学研合作,加速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韩山师范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扶持培育潮州美妆大品牌

10.统筹建立化妆品品牌孵化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对产品品牌进行专业培育。支持自主品牌、化妆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建立商标品牌综合服务平台,支持自主商标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支持企业积极注册境外商标,扩大本土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1.引导企业树立品质意识,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化妆品管理法规、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化妆品行业提标贯标行动,实行全过程把控。落实企业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重点企业化妆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建立完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

12.在推进我市化妆品产业发展的同时,注重研发创新、设计制造、采购营销、品牌打造、产品标准、物流配套等全产业链的生态保护,强化企业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鼓励创新化妆品营销模式和商业业态,激励带动行业转型升级,健全与新业态新渠道营销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鼓励各县区电商企业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和营销直播平台,实现企业销售降本增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化妆品人才培养和引进

14. 积极与本地高校合作共建,鼓励韩山师范学院、市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潮州技师学院等有条件的地方院校增设开办化妆品相关学科专业,鼓励潮州市药品检验所、韩江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开展化妆品课题研究,培养化妆品领域科研队伍,加强项目成果实施转化。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人才交流学习,重点学习研究国际知名品牌在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市教育局科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韩山师范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建立人才培育创新基地,支持重点企业引进产业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等领域高端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格局

16.加强对潮州市本土制造和本土品牌的正面宣传,树立潮州本土品牌形象;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国护肤日”“全国化妆品科普周”等活动,开拓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参与面、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市县(区)镇(街)联动,相关技术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广大社会群众等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商区、进企业活动,以平面广告、移动广告、电视电台、培训讲座、现场咨询、线上访谈等多种形式,科普化妆品法律法规、标准功效、标签广告、风险隐患等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意识和共同参与化妆品监管共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7.加强化妆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化妆品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交流对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方案目标任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化妆安全条例》等要求,加强化妆品监督检查、产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精准监管,依托“大数据”建设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省“智慧监管系统”等监管平台提高电子监管水平。

(三)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深化化妆品行政许可改革,提升基层监管队伍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各项助企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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