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

2020-06-11 10:59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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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英镇主持,副局长陈锐洪、总工程师陈银宏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陈银宏通报了2019年潮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2019年潮州市在全省2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第9位。2019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8天,轻度污染天数为16天,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5.6%,居全省第4位。市区各类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和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数及日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浓度限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潮安区、饶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且部分指标已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是治污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深化移动源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城市扬尘治理、联防联治等措施,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锐洪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情况。他指出,潮州是中国瓷都,大量的陶瓷废物也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近年来,我市先后建成陶瓷废物消纳场所5个、资源化回收处理中心4个,满足全市陶瓷废物的处理需求。据统计,我市陶瓷废物产生量为6万多吨,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每日3000吨,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100%。

 



  发布会上,各新闻媒体记者就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工程企业的资金补助、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和如何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方面提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逐一进行回答。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英镇最后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我们都是行动者。希望大家都来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者、监督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共建美丽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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