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05-06 19:07
发布单位:潮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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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在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潮州市审计局局长 邱怀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审议。

  2020年8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印发了《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抓紧抓严、抓实抓细审计整改工作,紧盯时间节点,严明工作责任,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审计整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2020年8月召开的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李雅林书记强调要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一是要定期对被审计单位出现的共性问题形成清单进行通报,要求未被审计到的单位对照共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二是要采取“回头看”形式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督办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逐一挂账销号,推动全面整改,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单位要移交纪委监委问责。2021年1月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何晓军市长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发挥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公里”,采取更加有力、更加务实、更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反映的问题得到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查处;同时,要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整改公开、协同联动,统筹各方力量,打通审计整改链条,着力构建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的工作闭环。

  (二)持续开展跟踪督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和动态管理制度,持续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先后3次派出审计整改检查组,对2019年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同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截至2021年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28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00个,占比78.13%。通过整改,已落实上缴财政9289.81万元、补交税费301.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3133.2万元、调账45172.89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或修订制度39项。

  (三)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提升审计整改效能。有关县区、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大整改力度,多措并举,将审计整改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紧密结合,以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如:为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作出具体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潮州市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对我市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和管理、政策补贴申请流程等作进一步规范;市供销合作联社出台了《潮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物业租赁管理规范意见》,明确资产出租程序和操作规程,规范资产管理。

  二、2019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本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问题。市财政局经清理已缴入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6708.75万元、罚没收入7997.4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979.96万元。

  ——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955.84万元未及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挂存8955.84万元缴入国库。

  ——对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1736.07万元问题。该事项涉及6个单位,其中3个单位已落实整改,3个单位正在整改中,合计上缴国库572.66万元。

  ——对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7119.21万元问题。市财政局于2020年5月、6月分二次补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7120万元。

  ——对部分挂存款项未及时清理盘活问题。市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将7项挂存时间超2年的暂存款共496.0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社保基金征管和发放方面。

  ——对市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缺口达到6003.25万元,挤占其他基金问题。市财政从2017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弥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收支缺口,该缺口正在逐年缩小。

  ——对市、县(区)社保局向18名人员发放职工养老待遇不符合规定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对多发待遇13.19万元的追回工作。

  ——对市社保局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51.98万元问题。市社保局已追回资金45.54万元,该局下一步将督促相关县区尽快追回剩余多发6.44万元。

  ——对支付工伤待遇不合理,发放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待遇问题。市社保局已追回一宗61元,另一宗为湘桥区社保局涉及55.58万元,正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将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回。

  ——对市社保局向3名工伤死亡人员供养子女满18周岁后仍继续发放抚恤金问题。目前已追回1名遗属抚恤金0.35万元,剩余2人遗属抚恤金8.19万元正在追讨中,市社保局将加大力度,尽快追回资金。

  ——对31名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计算错误问题。市社保局已追回原多计发的28名个人账户养老金2.83万元,补发原少计发的3名个人账户养老金0.23万元。

  ——对全市有34人同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市社保局立即暂停或终止已核实人员待遇发放,已追回重复领取待遇合计18.88万元。

  (3)枫溪区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对区财政代编部门预算且年中预算调整较大问题。该区年中上级追加下达未能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资金,已通过预算调整追加给预算单位,并编列该单位当年的部门决算。

  ——对1741.54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该区相关单位已将本次审计发现的各项滞留非税收入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对未按规定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202.25万元问题。该区已在2020年底按规定进行计提。

  ——对未能及时下达预算单位上级专项资金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将相关专项资金下达预算单位。

  ——对部分单位往来科目长期挂存资金和存量资金未盘活使用问题。涉及的4个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将各项存量资金全部清理上缴。

  ——对部分财政资金仍通过财政专户拨付,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问题。该区启动财政一体化系统建设,现已逐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比例。

  ——对未建立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公职人员公务卡开卡率极低问题。该区将结合上级部署的“数字财政”建设,同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工作。

  2.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和公用经费管理方面。

  ——对市交通运输局以前年度存量资金8564.35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问题。该局已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其中3855.57万元进行统筹使用、闲置4708.78万元上缴市财政。

  ——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市体校已按原渠道归还教育附加费;市总工会已解聘原4名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加强业务和人员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对专项资金未及时支出问题。市商务局已将2019年和2020年各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全部按规定及时拨付至各申报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已上交财政315.32万元,剩余资金将待工程交工验收送财政审核后支付。

  ——对未能充分发挥培训资金效益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节约经费开支,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

  ——对个别资产没有及时入账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目前已将个别房产补充登记入账,个别房产因涉及问题复杂正在协调处理中。

  ——对4个单位15宗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对2处房产进行拍卖,3处房产已按市政府批复做出处置,2处房产正在补办房产证;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将闲置房屋进行使用或出租。 

  ——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补助问题。市总工会已全部追回超范围发放奖金、补助共计4.5万元。

  3.县区政法委及镇街财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对“三公经费”报销原始单据不完整问题。柘林镇已重新修订《柘林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对差旅费未能如实列支问题。湘桥区政法委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确保差旅费开支符合规定。

  ——对违规接受捐赠问题。柘林镇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婉拒社会捐赠,杜绝违规接受捐赠的现象;对向企业摊派问题,金石镇已将收取的4万元租金退回。

  ——对违规收取经营性收费问题。3个相关单位已予以纠正,停止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档案托管等违规收费。

  ——对“以领代报”问题。2个相关单位已纠正,严格按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手续。

  ——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问题。6个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镇街已规范“三资”交易平台,将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纳入平台管理;1个镇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程序,规范出租手续;1个镇已启用闲置的农林专用仪器开展检测业务;1个镇因租户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收回租金。

  (3)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柘林镇重新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对符合工程立项条件的予以立项,对符合政府采购的做到“应采尽采”;建饶镇加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本级2019年当年新增债券资金17849.54万元未能及时发挥效益问题,通过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专项跟踪督查等方式落实审计整改,至2020年12月底,2019年的地债资金已全额支出。

  2.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以前年度扶贫、乡村振兴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8745.99万元问题。精准扶贫、扶贫救济日捐赠资金共闲置560.07万元均已整改完成;全市乡村振兴闲置资金18185.92万元已整改14383.36万元,尚未整改资金3802.56万元,其中:潮安区672.56万元,湘桥区3130万元。

  ——对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底,全市到位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率偏低问题。目前全市到位乡村振兴资金已累计支出89049.03万元,尚有20620.18万元未使用,资金使用率由2019年9月底17.1%上升至现在81.2%。

  ——对饶平县黄冈镇、钱东镇等7个镇尚结存138.57万元扶贫投资收益未发给贫困户问题。饶平县已制定完善资产收益类项目分配方案,及时将收益分红发放到位。

  (2)扶贫项目推进及绩效方面。

  ——对潮安区、饶平县将5个资产收益类项目资金投向经营状况不良、持续亏损主体的问题。潮安区3个项目的投向主体已作更改;东凤镇已回收本金300万元,庵埠镇、浮洋镇待合同到期后回收本金;2019年的投资收益分红已全部到账并已发放给贫困户。饶平县2个项目的投向主体2019年底顺利扭亏为盈,已回收资金100万元,余下资金将分批回收。

  ——对饶洋镇光伏发电项目违规发包给无资质企业且价格偏高问题。该镇已聘请具备评估资质的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进行造价评估,对超出评估结果金额21.15万元进行回收。

  ——对3个县区人社部门有589名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退回257名重复参保扶贫对象参保费用5.03万元,为保障贫困人员退休时保险年限不受影响,45名因就职公益性岗位不满1年不能进行退款处理,1名已在其他单位就业并购买社保,286名可以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方面。

  ——对饶平县有22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实现财政代缴养老保险问题。该县已落实财政代缴政策,并对原自费参保的费用全部返还。

  ——对2019年全市有654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问题。教育部门加大对失学辍学儿童的摸排力度,已有650名儿童复学,4名因病辍学。

  ——对未为459名60周岁以下特困人员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相关部门已将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对2019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够精准问题。民政部门已追回5名特困供养人员领取的2019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发23名建档立卡的持证残疾人未享受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12名建档立卡重度持证残疾人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及时完善手续,纳入补贴。

  (4)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方面。

  ——对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对象不符合贷款条件问题。潮安区及时终止小额信贷项目,停止贴息和发放分红。

  ——对潮安区扶贫“户贷企用”贷款8388万元问题。潮安区分批对所有“户贷企用”贷款进行清理,并于2020年4月20日完成全部回收工作。

  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对柘林镇违法供地导致21.47亩土地形成“两违”项目问题。该镇已按国家海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处罚要求上缴行政罚款,接下来按照海监部门结案处理意见,依法依规理顺相关用地手续,整改工作仍需继续推进。

  ——对柘林镇属林场部分林地被非法占用,涉及图斑面积60.40亩问题。因该点已不具备复绿为林地的条件,该镇正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申请将该点的土地类型调整为其他用地。今后将加强对镇属林场的管理,采取措施保护好林地,整改工作仍需继续推进。

  ——对柘林镇违法发包海域问题。西澳村委会已于2020年4月通过村“两委”扩大会讨论决定终止所有合同,并停止收取租金。柘林镇将加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对金石镇“两违”整治效果不理想,未能切实制止违法行为问题。该镇加大宣传的范围和力度,健全网格化的巡查监管制度,加大查处和拆违力度,组织大型拆违行动五场次,全面落实复耕,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长期推进。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对农村自建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报建审批管理,结合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再作推进,落实监管。

  ——对建饶镇历年来违法建设和违规用地尚未整改问题。该镇进行全面梳理核对,并落实国土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到户,责令村级加强监管,并对违建用地进行复绿,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长期推进。下一步将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及时对违法违规斑点进行强制拆除,确保土地管理规范化。

  ——对柘林镇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问题。该镇已落实城建办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由城建办提供镇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相关资料,并向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对柘林镇下岱村旗头山部分沿海防护林被损毁,涉及图斑面积15.50亩问题。该镇已落实人员对被损毁的部分沿海防护林进行复绿,目前基本实现复绿。重新聘任专职护林员,安排其对相关林域进行每日巡查。同时,完善相关制度,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对柘林镇排污口管理不规范,污水直排入海问题。该镇已落实整改,增加投资对市政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将西澳村入海排污口纳入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将柘林中学排污口的整治并入镇区排污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并入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对金石镇部分基本农田存在抛荒的问题。该镇制订并印发《关于印发<金石镇关于进一步治理撂荒耕地推进兴农惠农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大撂荒耕地治理力度。同时,以潘厝村垦造水田为示范点,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粮食作物耕种工作。

  ——对建饶镇垃圾压缩站闲置问题。该镇已将垃圾压缩站改造成垃圾转运站,并经初步验收投入使用,该项目已发挥应有的效益。

  (2)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未能与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统筹考虑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落实整改,指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在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时,充分考虑并利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成果,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安全。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没有妥善处置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一方面向省级申报项目,2021年将在我市建立一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验示范点,集中处置废弃物,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在全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增强农药使用主体、农药经营者和农药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

  ——对饶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长期处置不规范,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该县2020年2月已建成宝斗石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厂,新产生的污泥均运至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同时开工建设污泥处置项目,预计2021年9月完工投入运营,届时将有效解决全县污水厂新增污泥的处置问题。

  ——对锡岗垃圾填埋场没有开展土壤环境监测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督促锡岗垃圾填埋场开展企业用地环境自行监测。该场已于2020年9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将检测报告送市生态环境局。

  ——对饶平县没有严格执行省级方案要求,多拨付商品有机肥财政补助资金223.88万元问题。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已采取措施,对多拨的补助资金全部收回。

  (3)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宣传引导和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信息公开,使现有经营单位的处置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优化处置结构,提高我市危险废物总体利用率;积极推进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项目前期建设。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推进稳就业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市邮政储蓄银行对现有贷款进行全面贷后检查,审计涉及贷款本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已全部追回;进一步优化评审发证和补贴审批发放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创业培训补贴发放进度;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对政策补贴申请流程进一步规范。

  2.市场监管领域降费减负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违规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已停止收取相关费用。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对52家企业收取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12.1万元的退款工作,剩余5家企业因已注销无法办理退款,同时进一步规范考试机构从事相关培训工作的管理,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规则》的要求,不要求复审进行培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退回向9家企业收取的药品检验费4.4万元。

  3.市级公立医院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级公立医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4527.99万元问题,涉及4家医院已落实整改,已偿还账款4177.37万元,因部分公司已注销无法偿还的欠款28.66万元,未偿还的账款321.96万元,已同各欠款单位签订分期偿还协议。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政策落实进展缓慢问题,市民政局2019年12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工作进度,全面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并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向照料护理人支付费用,至2019年底,我市已发放护理补贴52.49万元。

  (2)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对市救助站等3个单位挤占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91.36万元问题。市救助站已归还0.8万元的被挤占经费,尚余30.38万元未归还,今后将对救助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进行分类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湘桥区民政局将采取措施追回被挤占的经费,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凤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已归垫占用资金3.22万元。

  ——对救助补助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问题。各县区财政局会同本级民政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饶平县救助站对留存资金进行统筹使用,已支出12万元用于日常的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市救助管理站已支出122.57万元,剩余228.07万元为存量资金已上缴财政。

  ——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问题。饶平县福利院已支出131.59万元;饶平县救助站已使用历年结存资金45.6万元,清理上缴119.51万元;饶平县钱东镇敬老院已清理上缴5万元;湘桥区民政局已清理上缴历年结存资金382万元。

  (3)困难群众保障和救助工作方面。

  ——对潮安区有1名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未纳入保障范围问题。该区已为其购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在办理特困供养有关手续及残疾等级认定。

  ——对2018年全市困难人员75人未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有62人已在2019年购买医疗保险,剩余13人在2019年已脱保。

  ——对全市尚有78名重度残疾人员没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问题。市民政局已将这78人全部纳入低保。

  ——对32名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问题。各县区民政局已将32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退。

  ——对民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向160名死亡人员账户发放低保金合计13.53万元问题。潮安区、枫溪区民政局已追回159人多发的低保金合计13.21万元,剩余潮安区1人0.32万元未追回,正积极采取措施追回。

  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时间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资金和任务问题,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级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明确涉农任务清单,及时通知各县区各部门细化资金项目任务,并及时将市本级资金下达到市直各实施单位,目前资金均已下达。

  (2)对工程项目基建程序履行不到位,没有办理结算定案先支付工程款460万元和技术咨询费28.2万元问题。市城区公路养护中心将落实工程款送财政审核工作;技术咨询费将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3)未按规定编制防洪评价问题,市堤防局将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依法依规做好防洪评价和环评相关工作。

  (4)个别项目因土地权属问题未及时备案问题,市质计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衔接,寻求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目前该项整改工作还在推进中。

  3.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对个别项目造价把控不严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变更事项送财政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今后将认真细致做好前期设计准备工作,督促设计单位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对没有建立资金、合同、施工和工程结算等制度问题。市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目前在建工程已按照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超规定限额列支管理费和招待费问题,市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已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列支管理费和招待费。

  4.教育现代化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本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76万元未发挥效益问题,市绵德幼儿园新园舍有关功能室的装修及设备采购任务已完成,该款项已于2020年12月支付。

  (2)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低于38%问题,市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2020年11月13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通报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47.38%。

  (五)国有(集体)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内部控制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黄金塘驾校与市公安局未能实现人财物完全脱钩问题,该校已落实整改,涉及工作人员已回归各自单位工作,办公场所由原借用改为租赁并付租金。

  (2)对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变更商铺销售协议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并在买方未履行协议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导致出售商铺余款86万元追收困难问题。该司对户主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追讨,2020年12月与户主达成和解协议,户主十年内每月付款至少1万元,直至全款付清。目前已收回款项4.05万元。

  2.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资产反映不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该司清收欠款领导小组对该事项历史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完毕之后将相关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自查,按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做好成本结转,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2)对市供销合作联社对下属企业缺乏有效监管,社有资产未能实现保值增值问题。该社认真落实整改,一是出台《潮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物业租赁管理规范意见》,明确资产出租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督促下属单位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出租程序,有17家公司已出台资产管理制度,7家公司共19处资产到期出租均按规定进行评估,并进行公开招租;三是组成社有资产监督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社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监督长效机制。

  3.财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自建商铺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低问题,该司已对历史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进行清收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现已起诉4户商铺,判决书已经全部送达债务人,其中一人已自愿调解,付清拖欠物业管理费4.29万元。

  (2)市供销合作联社下属沙湾公司公款私存问题,该社已责成沙湾公司落实整改,个人账户的公款已全额缴入单位,单位全部租金收入均已登记入账。

  (3)对市供销合作联社下属沙湾公司和广州潮州酒家两家公司只将部分租金入账反映,部分租金收入存放在账外且未缴纳相关税费问题。涉及单位已于2020年2月将账外资金结余金额0.33万元缴入公司账户并按规定纳税。

  (4)市供销合作联社下属8户正常经营企业和6家拥有社有资产的歇业企业的部分收入未缴纳相关税费问题,该社协助税务部门督促各公司依法纳税,已按规定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共计250.02万元,滞纳金113.44万元,现在全部收入按规定纳税。停产歇业企业收支已统一核算,全部收入也已入账。

  (5)市供销合作联社下属沙湾公司列支不合规问题,该社已督促沙湾公司制订薪酬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考勤记录和经费开支,其他下属单位也完善各项制度。

  (6)黄金塘驾校少缴国有资本收益44.37万元问题,该单位已将少缴款项全部上缴。

  4.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开发成本反映不规范、不真实问题。该司组织业务人员对开发成本进行核算,核算完毕后再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对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开发成本长期挂账未结转,未能反映当期销售收入问题。该司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清理,下一步将做好成本结转,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对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未能准确、及时计提折旧,影响损益真实性问题。该司对登记在册的展览中心主楼、三菱电梯、陈列馆展橱等5项资产,将按会计制度进行调账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4)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待摊费用长期未摊销问题,该司将按规定对待摊费用进行摊销,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因审计职能和审计条件限制未能进一步查清、处理的17个违法违纪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由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

  以上五个方面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县区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目前还有28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原因主要有:

  一是个别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站位不高,纠正问题的决心不够坚定,整改的措施不够有力,有的甚至完全没有进行整改。如审计查出枫溪陶瓷城有限公司在内控制度建立及重大事项决策、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多个问题,该公司不够重视,除个别问题有提出下一步整改具体措施外,其余问题既没有整改,也没有提出具体明确、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流于形式、力度明显不够。

  二是个别问题整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导致整改工作难以开展。如基建投资项目审批由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等多个部门负责,需要各部门统筹合力推进;部分非税收入执收涉及多部门配合,需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机制。

  三是个别单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缺乏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推进速度慢。如对固定资产、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等问题因历史遗留问题多,清理存在一定难度,被审计单位存在畏难情绪,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需要但未能从源头上、从机制上进行改进。如政府采购不规范、预算执行偏差大、预算执行慢、基建程序履行不到位、项目管理内控制度缺失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在以后予以改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问责机制。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县区和部门已作出安排和承诺,对涉及多部门协调、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需要逐步消化的历年挂账等问题,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市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四、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成效,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我市将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增强做好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采取积极措施共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亲自抓好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主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有关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

  二是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要以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通过整改提高管理水平。要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机制。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围绕工作大局,及时协商解决整改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形成整改合力,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涉及历史遗留、体制机制、需多部门协调、形成原因复杂、问题矛盾突出等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难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四是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或拒不整改、拖延整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与问题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移送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审计整改是保障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和“最后一公里”。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机制,努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潮州乘势而上,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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