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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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 01:30
发布单位: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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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潮州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情况、中山对口帮扶潮州工作(第二轮)落实情况、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抽查了市本级、县区各级政府、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科技局、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办公室、市卫计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部分重大政策措施已得到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各级、各部门对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总体上能予以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贯彻落实;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认真落实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一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在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及“放管服”改革方面,我市已取消若干审批事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项目,规范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将范围扩大到企业和个人;三是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项目单位能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方面,我市能及时制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部署;五是在中山对口帮扶潮州工作(第二轮)落实方面,两市能努力推进共建产业园建设,落实帮扶资金,推动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潮州承接,积极开展全面对口帮扶工作;六是在民生实事落实方面,我市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能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至2017年底,已经到达整改期限尚未完成整改和尚未到达整改期限的问题如下: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

1.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市本级未按时完成非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2016年全市去库存任务1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7.5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2.5万平方米(市本级)。经整改,至2017年底,除市本级非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未完成外(比2015年底反增1.09万平方米),全市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已完成。

2.去杠杆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至2017年底,枫溪区尚未制定去杠杆具体工作计划。

3.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至2017年底,潮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仍未开展。该区计划2017年城区建设60条充电桩,现已进入报送资料审批程序。

(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方面

1. 潮州大桥工程项目进度仍较慢。至2017年12月22日,项目约完成总投资量的93.57%,仍未达到整体工程竣工条件,但主线主体工程已具备通车条件。经市领导协调,目前湘桥区已落实东立交工程涉及的埔涵村、窑美村配合完成地质勘察外业施工,勘察设计已完成,但因征地拆迁工作仍未有进展,目前只能在东大道和二侧绿化带控制100m原已征地范围内施工。

2.饶平县引韩济饶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事项(合同金额2165.38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对该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整改函,要求饶平县采取补救措施,对合同价款结算要从严把关。至2017年底,饶平县已与勘测设计单位达成初步意向,对原合同约定费用金额进行调整,补充协议已送县法制局审查,但尚未完成退还多计费用。

3. 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缓慢。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8753万元,至2017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70.8万元(全部为前期工作累计)。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该项目要在2018年底前建成,但2017年10月底湘桥区建设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才与深圳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缓慢。

(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方面

1.市级和潮安区有部分政策措施未配套落实到位。至2017年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市级应配套相关政策10项,实际配套建立了5项,仍有5项政策未能及时配套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要求,市本级仍有5项政策措施未配套落实。潮安区也存在类似问题。

2.全市部分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办理结题验收手续。至2017年底全市承担的2015至2016年应结题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37个,尚有21个项目未完成结题验收。

(四)中山对口帮扶潮州工作(第二轮)落实方面

新一轮共建产业园区征地工作进展较慢。两市新一轮共建产业园区规划用地5128亩中,目前正在办理征地手续仅为2305亩。

(五)民生实事落实方面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

饶平县保障性住房资金存量过大。至2017年12月26日,饶平县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仍有1671.25万元未拨付。

2.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饶平县64户贫困户脱贫时尚未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影响脱贫成效;二是潮安区、湘桥区精准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结存扶贫资金分别为21048.55万元和2301.57万元;三是潮安区、湘桥区、凤泉湖高新区扶贫开发项目总体进展缓慢;四是全市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还存在不足;五是湘桥区、凤泉湖高新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方面力度不够;六是潮安区登塘镇5个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进度较慢,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工作推进较慢;七是饶平县1户建档立卡帮扶对象识别不精准,饶平县、潮安区共11名建档立卡帮扶对象无身份证号码;八是潮安区、凤泉湖高新区共103名无劳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未纳入民政低保或五保;九是潮安区2个村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履行程序不规范。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潮安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潮安区中医院新建项目等3个项目尚未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饶平县尚未制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方案;二是潮安区人民医院和潮安区庵埠华侨医院两个医联体牵头医院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均达不到省和区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三、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审计机关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共62个,尚未到达整改期限的问题有24个;已到达整改期限的问题有38个,其中29个已整改完毕,另外9个正在整改。

对于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我局已出具整改函或审计报告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我局。相关单位也已采取或者正在研究制订有关整改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上述尚未完成整改和尚未到达整改期限的问题,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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