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潮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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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9 00:15
发布单位: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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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科〔2016〕81号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加快专业镇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潮府办〔2016〕5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专业镇创新发展,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创新发展示范专业镇和市级技术创新专业镇申报工作。根据《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潮府〔2015〕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本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申报单位在潮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3、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二、计划框架

计划的框架分为创新发展示范专业镇、市级技术创新专业镇二类,各类计划申报指南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和潮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和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专业镇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分厅(http://wsbs.chaozhou.gov. cn/wsbs/wsbsindex.jspx)按要求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网上申报将由系统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受理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2、申报创新发展示范专业镇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无需网上申报,直接报送纸质材料。

3、纸质材料报送程序。县(区)所属单位项目先报送县(区)科技局,由县(区)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查、汇总并择优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同时报推荐项目汇总表)。

4、申报项目数量。项目推荐遵循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项目数量按申报指南规定限额推荐。

5、项目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自2016年11月29日到2016年12月30日止;书面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1月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6、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整份申报书连同附件应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内容和数量按申报指南要求统一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受理窗口,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行政服务中心9楼。

四、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

联系人:汤绚慧 刘培林

联系电话:0768-2393586

 

附件: 1、2017年度潮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潮州市创新发展示范专业镇申报书;

      3、潮州市技术创新专业镇认定申报书。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