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部分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2022-03-2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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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函〔2022〕49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367号),我局对现行的价格管理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租用花圈价格”不再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潮发改价〔2018〕337号)中文件中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线电视装机服务”退出政府定价管理,原潮州市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装机工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潮价〔2006〕45号)予以废止。

  三、“有线电视IC卡补卡工本费收费标准”退出政府定价管理,《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潮发改价〔2012〕29号)中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3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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