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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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18:21
发布单位:潮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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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潮州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潮州市地震局为潮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有综合科、地震监测防御科、应急救援科三个科室,赋予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任务: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制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3.管理地震监测工作,组织和管理群众测报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4.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5.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6.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技术参数,负责工程抗震设防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审定和修定,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会审,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7.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9.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及地方地震台站,负责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单位潮州市地震台为公益一类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地震监测,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台的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11名,聘用后勤服务人员1名,退休人员7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下属单位潮州市地震台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6名,人员经费按市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7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0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8%,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7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5.0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8%,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67.07万元,占97.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2.91%,主要支出项目有应急指挥车视频系统、地震观测台站运行费、地震宏观观测员补助费、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04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保持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6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万元,平均每辆2.6万元。保持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保持与上年度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支出共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急指挥车视频系统项目2.45万元

2.地震观测台站运行费项目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