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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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本部内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3个科(室)和一个下属单位宗教团体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5.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积极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要政府帮助解决和协调的有关事务。
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政治安排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潮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编制人数13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38.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99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26.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两个公益一类的事业 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38.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38.995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26.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两个公益一类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0.595万元,占83.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1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3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2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40万元,占16.07%,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38.4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3.527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9.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委)机关、局(委)属XX单位出国团组 0个、 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0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0 辆,购置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00万元,平均每辆7.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80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五、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支出共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民宗创文等工作经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