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补充完善)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本部内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等3个科(室)。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5.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积极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要政府帮助解决和协调的有关事务。
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政治安排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潮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编制人数9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5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5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5.1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27.29万元,占82.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0万元;项目支出27.90万元,占17.98%,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27.9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共9.8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2.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00万元,平均每辆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