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潮州市外事侨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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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18:28
发布单位:市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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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

潮州市外事侨务局(加挂潮州市港澳事务局牌子)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正处级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本市与外国、港澳地区交流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依法维护华侨、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海外文化传播,扩大潮州的海外影响,推动本市对外交流合作。管理我市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是归属市外事侨务局领导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市出访服务中心是市外事侨务局下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服务我市对外交流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潮州市外事侨务局设置办公室、签证科、宣传联络科、港澳事务科四个科室。配置机关行政编制16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主任)共7名。至2016年12月,在编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6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共12名(含离休干部1名)。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名,配设主任1名。至2016年12月,在编人员3名。

市出访服务中心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名,配设主任1名。至2016年12月,在编人员1名(副主任),退休人员1名。

以上人员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全额核拨。

三、部门决算表格(公开01—08表)

见上传附件。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数量为零的,请填“0”)

(一)关于收支决算说明:

1、2016年收入决算 627.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7.57 万元,原因是省侨办、港澳办拨入补助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94.14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7.93 万元,原因是追减出访、接待专项经费等。

2、2016年支出决算 599.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05 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费用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587.9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11 万元,原因是追减出访、接待专项经费等。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21.95万元,占 71.7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5.7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8.08 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66.01 万元,占 28.23 %,主要支出项目有(1)因公出国(境)费用59.88万元(全市涉侨涉外涉港澳出访活动归口我局组织实施,出访人员包括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用于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加拿大等地开展友好访问合作交流活动,举办新加坡“潮州节”,参加海外各潮籍社团庆典,赴港澳开展专项工作等涉侨涉外涉港澳出访;(2)公务接待费46.9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涉侨涉外涉港澳接待;(3)办公费2.32万元,主要是港澳专项工作和侨捐监管经费支出;(4)邮电费3.64万元,主要用于申办第20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港澳专项工作、购买和邮寄海外人士春节贺卡;(5)差旅费5.29万元,主要是开展港澳专项工作、赴广州办理我市出访团组签证和赴天津参加第九届国际潮青联谊年会差旅费;(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归侨侨眷;(7)其他资本性支出10.18万元,用于购置港澳专项工作办公设备;(9)死亡抚恤32.59万元,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11.2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71.17 万元, 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02.34 万元,原因是(1)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按照清理规范节会庆典的要求,取消举办港澳迎春座谈会,追减相关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 全市涉侨涉外涉港澳出访活动归口我局组织实施,出访人员包括市领导及有关单位人员。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全市涉侨涉外涉港澳出访团组18个、92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9.8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3.54 万元, 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80.12 万元,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出访,取消举办港澳迎春座谈会,降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开支内容包括:(1)赴泰国、新加坡开展友好访问,举办新加坡“潮州节”2批次16.14万元,主要是参加“潮州节”商家补贴、展品运费以及我市出访人员的交通、食宿、推介活动等费用;(2)参加海外潮籍社团庆典等涉侨涉外涉港澳出访12批次37.67万元,主要是出国、赴港澳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3)赴港澳开展专项工作4批次6.07万元,主要是赴港澳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6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21 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有关的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车改革后,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39万元,平均每辆2.2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43批,人数205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46.9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4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1.01 万元,原因是涉外涉侨涉港澳接待严格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和国家有关涉外接待工作规定,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涉侨涉外和港澳专项工作接待,开支内容包括宴请、住宿及市内交通费用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44.17 万元),比2015年增加 1.95 万元,增长4.23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办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