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解读

2023-12-16 13:27
发布单位: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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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自202411日起执行,现对《潮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修订《规定》

(一)现行的《潮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有效期即将届满。

(二)推动形成长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和体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我市需要制定本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规定修订的重大意义

我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自然条件适合蚊、蝇、鼠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对《规定》及时进行修订,能进一步加强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工作遵循。

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以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改造环境、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采用专业队伍与群众防制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四、新修订的《规定》内容有哪些主要变化

《潮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共20条,本次修订主要结合实际,对部分部门职能予以进一步明确,并根据20219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第二次修改《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的备案、公示相关规定予以删除。



附原文链接: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zfwj/content/post_3874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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