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解读

2022-11-16 15:59
发布单位: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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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7日,《潮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潮府〔2022〕29号,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标志,国家确立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为在新起点上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我市“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的关键支撑,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潮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主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潮州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政策举措。该《规划》是潮州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潮州市“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考虑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潮州市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各项工作,城镇化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2%,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期,城镇化发展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换,对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正发生复杂深刻的重大变化,潮州市正处在发展攻坚期、改革深化期、美好生活提升关键期,既面临新机遇,也要应对新挑战。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工作部署等全面贯穿结合体现在《规划》全文。

  《规划》提出了中长期和“十四五”时期目标:

  到2035年,潮州将进入城镇化后期阶段,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5%,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全面完善,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立,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充分彰显。

锚定2035年顺利进入城镇化后期阶段目标,我市“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将努力实现如下目标:着力扭转人口净流出态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明显提升,人口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实现良性互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城镇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大幅度提升,最潮魅力城市品位初显,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1.5:1左右。

  三、规划的重点任务

  综合考虑未来一个时期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潮州城镇化发展条件,紧紧抓住潮州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我市“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提供关键支撑,形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助力推动“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发展定位和“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发展目标实现。《规划》共设9章36节,突出以下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1、促进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国家高度重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中之重,这也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为此,《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十四五”期间的政策取向,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分步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潮州城镇,统筹规划配套政策体系及公共服务,营造包容关怀的社会环境,深化“人地钱挂钩”的配套政策,使农业转移人口深度融入城市,共建品质城市,共享城市生活,打造有温度的城市。

  2、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国家提出要“增强小城市发展活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和省的战略部署,抓住粤港澳大湾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汕潮揭都市圈建设发展机遇,依托“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坚持“强心、向海、筑圈”的战略导向,构建核心引领、廊道崛起、四区联动的精品城镇空间结构,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最“潮”后花园。

  3、建设魅力潮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时指出:潮州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因此,我们要增强文化自觉,主动扛起“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潮州文化这一中华文化重要支脉”的责任和使命。《规划》提出,坚持文化铸魂,充分发挥潮州文化资源优势,把文化引领作为潮州现代化新型品质城市建设的最强推手,以“潮山潮水潮人家,潮品潮味潮风流”统领潮州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品牌打造,打造文化强市建设标杆。

  4、建设动力潮州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持续动力,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基础和内在要求,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必须创造更多、更稳定的就业,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为城乡一体化建立强大的产业支撑。因此《规划》提出,以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智慧升级为路径,统筹潮州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利用等建设,创新产城融合模式,实现以产促城、依城兴产,促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智慧升级,为实现潮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5、建设活力潮州“十四五”时期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提出“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规划》提出,通过体制机制硬核改革,充分调动企业、政府、大学、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个创新要素的整合以及创新资源在系统内的无障碍流动,形成人才和产业创新双高地,推动科技创新转化落地和政务与社会治理智慧化,建设粤东创新活力之城。

  6、建设生态潮州。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这也要求我们要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规划》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和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生态城区与低碳社区建设,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城市空间、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节能、低碳赋能的高质量发展,力争在粤东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全面促进环境生态化、城市经济生态化、社会生态化。

  7、建设韧性潮州。党中央提出“人民城市”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与城市创建、治理和发展的有机融合,为城市工作确定了立足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建过程当中,秉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将城市打造成百姓安居乐业的园地。《规划》提出,要以保持抗压、存续、适应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导向,聚焦城市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强化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和修复,优化产业链、构建城市链、升级信息链,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围绕韧性城市三大核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8、建设宜居潮州十四五”时期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提出“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规划》提出,以人性化、便捷化为导向,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创新城市治理机制,注重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提升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提高存量空间品质,打造宜居便捷生活环境。

  9、持续推进城乡融合。这是国家今后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方向,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省也出台了专门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规划》提出,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核心,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进城乡要素交换顺畅化、公共资源均等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居民收入均衡化,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原文链接: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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