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政策解读

2022-08-08 10:18
发布单位:
【浏览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深化改革,巩固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成效,《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号)经修订后,颁布为《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原《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号)共8章,条文总计60条。新颁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

3号)共8章,条文总计60条。本次修订涉及17条,修订内容涉及三大方面:一是扩大适用范围;二是优化业务流程;三是规范条文表述。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改革深度,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适用范围的基础上,明确“县、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统筹纳入集中建设管理的,参照执行”,并对应授予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的管理权限。在严格贯彻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项目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授权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办事流程。

  (二)全面提速增效,加快管理效率。充分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国际形势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择优和效率原则,最大限度的扩大项目业主管理权限,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和工作时限,全面提高管理工作实效。

  (三)严格规范表述,提高工作指引。鉴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是一项探索性改革举措,7号文的施行时间至今1年有余,相关的工作经验尚在不断成熟积累中,在规范表述、条文衔接、行业监管和实践时间上均需不断完善优化。

  三、政策评估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号),是我市学习借鉴深圳特区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先进经验、深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工程质量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的营商环境建设。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号)实施一年多以来,我市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建设项目得到规范管理,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管理举措得到充分的贯彻实施。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具体举措,是提振经济社会发展、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实际需要。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5日

原文链接: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