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基层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2020-02-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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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潮州市基层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及目的

  政策解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动实施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潮委发电〔201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我市乡村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扎根基层、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乡村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最多限度激发基层实用型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为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评价范围和对象

  政策解读:《评价办法》中的基层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我市基层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具备一定专业理论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能在基层乡村建设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指导带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实用型人才。《评价办法》中的评价范围,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市县区基层在岗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种养殖、乡村小微工程、手工业和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中的评价标准,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A\B\C,A\B\C三个等级呈阶梯式晋级,A为最高级,C为最低级,每个等级设置评价条件内容。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条件进行申报,取得重大业绩贡献的,可申报高一层级资格。《评价办法》中的评价方式:采用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C级直接认定,B级和A级采取评审方式。

  三、评价的部门和申报程序

  政策解读:《评价办法》明确规定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基层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认定、评价、发证、管理服务等工作。《评价办法》规定申报程序:申报人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具体途径为:申报人-镇、街人社所-县区人社局。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潮州市基层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是我市为推动乡村基层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而制定的本市人才评价办法。

  五、政策解读部门

  部  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解读人:蔡少玲

  电  话:2129223

  六、政策解读途径和时间

  (一)解读形式:以文字制作方式解读

  (二)解读途径:政府网站

  (三)解读时间:《办法》颁布时同时发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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