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2-14 17:02
发布单位:潮州市水务局
【浏览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根据《水利部关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7]274号)、《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印发了《潮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3、《水利部关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指导意见》;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5、《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三、主要目标

大力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本市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四、主要内容和框架

(一)《办法》共有二十五条条款。其中,第二条款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三条款明确了“非常规资源”“再生水(包括中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等关键词的定义;第五条款列出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的6大领域。

(二)《办法》对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和管理作出相关规定;提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设计、施工要求、主要用途和用水水质要求;细化再生水主要水源,提出再生水配套规划建设、用途和用水水质相关要求;同时,明确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及销售价格由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运行单位负责。

(三)《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读形式

本解读材料与《办法》同步在潮州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潮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链接:

https://www.chaozhou.gov.cn/gkmlpt/content/3/3666/post_3666999.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