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小微企业通过风险补偿基金 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潮州市于2015年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搭建政、银、担、保合作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止2019年12月10日,全市已有397家企业申请并加入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企业库,其中已通过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贷款的企业共293家次,贷款金额累计9.4亿元,累计直接为贷款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超过1000万元。
为进一步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有效分担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2015年我市设立“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19年,我市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对原《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研究修改,并重新修订形成了《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认识新修订的《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吧!
一、什么是“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构成风险补偿基金,专门用于对合作金融机构(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本办法贷款后产生的风险损失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偿的专项资金。潮州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由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和企业每次按照贷款的一定比例缴纳助保金共同组成。我市首期风险补偿基金共6000万元,银行按约定的授信额度(预期放大10倍)和约定的优惠贷款利率给目标企业发放贷款,形成政府资金的规模效应和杠杆放大效应。
二、基金支持的贷款对象
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贷款对象是指由各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经审查通过后进入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入库企业,重点支持列入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市政府承诺对金融机构为市重点中小企业库的企业提供的贷款提供风险补偿,金融机构承诺按市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10倍以上放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
三、企业如何加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企业库?
(一)入库的条件
1、企业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及潮州市产业规划要求,企业注册地在潮州市、注册2年以上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业绩逐年增长的优质中小微企业。
2、企业经营状况:近2年来,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持续正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纳税20万元以上。
4、信用记录:近2年企业及主要股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企业入库推荐表》;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4)最近二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申请程序
由企业自愿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各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入库条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加盖单位印章,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汇总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企业入库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市基金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基金办根据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申请,每季度一次核准进入企业库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并在市政府网站或市工信网予以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企业入库名单后向合作金融机构通报。
(四)联系方式
1、潮州市工信局——
联系人:冯向民、许利焜,电话:2120086,传真:2120330
邮箱:cjxzxk@126.com
2、潮安区工科局——
联系人:郑焕镇,电话:5818617,传真:5815188
邮箱:cagkqyg@163.com
3、饶平县工信局——
联系人:黄瑞庆,电话:7810555,传真:8885454
邮箱:rpzxg@126.com
4、湘桥区工信局——
联系人,刘锐浩,电话:2209288,传真2102309
邮箱czxqjxj@163.com
5、枫溪区工科信局——
联系人:谢长东,电话:13632036836,传真:6887760
邮箱:13632036836@139.com
6、凤泉湖高新区经科局——
联系人:辜明华,电话:2801116,传真:2801116
邮箱:sgxqkjj@163.com
四、基金贷款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库内有贷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基金贷款。
(二)申请受理。金融机构受理企业申请;按本单位的企业贷款程序自行完成对申请企业的初审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企业签订相关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三)抵押措施。针对受贷企业的实际情况,金融机构可要求申请提供适当抵押,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及企业保证金。
(四)贷款跟踪管理。金融机构按职责对贷款企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五)金融机构每月将基金贷款情况汇总报送基金办备案。
五、基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基金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已归还的贷款不计算在内),并且不超过市风险补偿资金总额的20%(以发放贷款的前一月底市风险补偿资金账户余额计算)。对单户中小微企业基金贷款只限一笔,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基金贷款未还清的,不再受理企业新的基金贷款。
六、我市目前有哪些合作金融机构?
目前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银行包括了工商银行潮州分行、邮储银行潮州分行和中国银行潮州分行等3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