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19-09-30 11:24
发布单位: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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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对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对粮食经营者、《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第23号令)对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均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468号)明确要求:“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实现“全覆盖管理”,“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国务院、广东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起草《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二、起草背景

  为响应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等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下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有效防范和降低行政管理业务风险,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市发改系统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我市执法环境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制订《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三、起草结构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文共计26条,包括总则、一单两库、检查计划和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纪律和附则共六章。从执法模式、执法计划、执法程序、工作衔接和执法保障方面作了系统的机制设计。同时结合发改系统的业务板块和执法力量,深度依托“数字政府”政务平台,创设推行发改系统“两库”建设;并综合考虑业务板块执法工作的差异,预置“年度检查工作计划”调整机制,通过“检查方案”细化落实监管检查工作。

  考虑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等相关法规出台时间不久的客观情况,《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紧扣“检查程序”这一关键环节,在具体执法操作上作了流程式的条文表述。

   四、前置审查说明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规范,《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前期的公众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和内部合法性审查流程已履行到位。8月26日,市司法局对我局报送的《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现依法予以公开,作为往后我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执法依据。

                         

  附:关于印发《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 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fgj/bmwj/content/post_3649663.html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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