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谢德煌谈社区矫正工作:我市将于9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手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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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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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相对的刑罚方式,俗称没有“围墙”的监狱。其适用对象主要是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裁定假释的罪犯。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5月开始全面试行以来,司法行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的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和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配合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省政府、市政府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2017年度十大民生实事”,我市也明确提出“提高944名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质量”要求。如何以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工程为牵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质量水平,记者就此专访了市司法局局长谢德煌。

记者: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2017年度十件民事实事”。据了解,市司法局将打造“互联网+社区矫正”监管模式,积极构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质量水平,具体有什么举措?

谢德煌:主要有两项,一是以市府办名义批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从政治、经济到制度各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全面支持和保障,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由原来的社区服刑人员手机监控升级为电子手环监控。

记者:电子手环监控相对于原来的手机监控有什么优势?

谢德煌:目前采用的手机定位监控措施,在几年来的实践中,普遍存在手机质量差、信号不稳定、定位不准确、手机配置不及时、人机分离等问题,不利于加强监管。社区服刑人员佩带电子定位手环后,后台管理器会自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控,司法所人员不用时刻关注并抽查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可花更多时间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并能及时处理违规人员,强化管控,提高质量。

记者:电子手环监控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

谢德煌: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启用。启用对象为启用之日起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2018年3月1日仍处于社区矫正执行期,即自启用之日起剩余执行期限6个月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其他需重点监控的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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