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整顿违规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政策出台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40 号)
2.《潮州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潮府〔2016〕21号)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并完善“僵尸企业”数据库,对“僵尸企业”进行分类精准处置。同时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加大“僵尸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2.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化解工作,严格控制产能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质量。
3.加强与珠三角的产业共建。加强与中山市的沟通协作,推进省产业园建设和提质增效工作,积极完成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目标任务,共同推进园区发展。
4.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税收、财政、土地、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和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去产能工作长效机制。
四、政策创新性和亮点
1.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五)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化解工作,严格控制产能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质量”。体现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持续性,有利于巩固前期行业整治成果,有效避免淘汰落后产能行动不彻底,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的现象。
2.加强与珠三角的产业共建(六)加快推进产业转移。“研究制定产业需求目录,主动对接珠三角产业转出市,推动转移项目尽快落地”。市经信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潮州市产业需求目录(2017-2019年)》,明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方向和重点,加强与中山市的精准产业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