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 )

2006-05-10 08:00
发布单位:市人民政府
【浏览字体:
 
 
 
 
 
潮府〔2006〕19号
 
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2号),进一步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市供销合作社在化解历史经济包袱,巩固和发展农村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滞后,机制不活,发展不快,为“三农”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仍然突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合作经济的发展方向,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推动我市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中活化机制、激发活力,努力在发展农村系列化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基层供销社建设和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等方面取得成效,力争用5年时间把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从2006年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机制的要求,全面完成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产权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发展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起以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和社区消费服务社为主体的,以镇级和村级农家店为基础的,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与加工储运、农村日用消费品销售、科技培训和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今后5年,要整合现有资源,开拓经营阵地,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加工、农村日用消费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主导产业作为供销社的经济支柱来发展。重点培育发展3家年销售超5000万元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25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专业合作社,40家连锁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专业合作社,20家社区消费服务社或综合服务社,40个镇级农家店和400个村级农家店。全系统经营总额和利润总额比2005年翻一番,各项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在粤东地区达到上游水平。
    三、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
    要以多种形式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对基层供销社实施分类指导,用3年时间完成对47个基层社和456个网点的改造。实行开放办社,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格,放开入社资本,放开使用人才。以兴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社改造和重塑基层社,以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镇、村级农家店为载体,开拓农村市场,构建基层社为农服务网络,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每个基层社,都要根据当地农民的需要和农业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组建起3个农资、农产品、社区服务专业合作社以及10个以上实行连锁配送经营的镇级及村级农家店。
    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改造重组社有企业。5年内,要对三分之二的劣势企业实行关闭停业,撤并整合,集中力量和资源办好一批经营状况好的优质企业。要吸收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供销社企业的改制改组。供销社企业要充分利用闲置场地和其他资产,吸引社会资本联合兴办股份制企业,或将利用价值不大的资产变现后,投入新的优势企业,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的目标。要坚持规范改制,加强监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坚持“以人为本,效能优先”的价值取向,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员工评价、激励、约束体系,建立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开发人力资源潜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
    要以强化职能改革市、县联合社。同时,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动承担各级党委、政府赋予的新职能、新任务,统筹、引领本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构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加入联合社。理顺市、县两级联社的组织体制及工作关系。市供销合作联社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各县区的协调和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实施,典型的总结推广。县供销合作社的主要工作是为基层社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县联社在农村合作经济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关键环节,要保持机构的稳定,核定必要的人员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努力构建主导产业突出的现代流通网络
    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市、县农资公司要依托省农资总公司,组建农资商品配送中心,整合原有农资经营网点,打造以大型农资企业为龙头,区域配送中心为骨干,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社区消费服务社为基础,连接城乡,辐射市内外的连锁配送网络。培育年销售超5000万元的农资配送龙头企业。
    建立农产品畅通有序的流通网络。下大力气培育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拓宽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难问题。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物业资源,根据各地农产品资源和交通运输条件,大力兴办、改造农产品交易市场,并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带动能力,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信息灵通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业,联合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菜市场,形成畅通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消费品经营网络。要以市县联社为重点,以整合后的基层社零售门店、综合服务站和社区消费服务社为平台,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并与其他连锁企业、商场和生产厂家联合或对接,采取总代理、总经销、特许加盟经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建立起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满足农民需要。
    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供销合作社系再生资源的主营业务单位,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发展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同时,要建立全市性行业协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开展烟花爆竹传统经营业务。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供销社具备批发和零售经营条件的,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五、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为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连续5年由市财政每年在原已安排供销社企业地方政策性亏损挂帐补贴30万元的基础上,再安排50万元,引导和帮助解决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问题。重点是发展供销合作社主导产业、连锁经营服务项目和各类专业合作社项目。特别是农资连锁配送网络项目,促进建立化肥农药淡季储备制度,帮助解决储备费用。各县(区)政府也要按此精神安排相应资金,并妥善解决本级政府出台政策造成的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
    妥善做好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安置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政策,重视和解决供销社企业改革中安置国家正式职工的补助及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不能把供销社的社有资产当成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要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对于因市政建设需要拆迁供销社营业设施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六、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并作为“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务必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关心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其打造有利的外部条件,促其轻装上阵。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加快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供销社  改革  意见
­——————————————————­—————————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0日印发
­—————————————————————­——————
(共印150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