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

2021-10-21 15:46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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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潮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和《潮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编号:44510020210168)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10月8日-9日开展了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经过  

  我局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子库”中随机抽取广东烨彰律师事务所、广东铮辉律师事务所、广东中潮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冉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凤州律师事务所等五个单位作为本次的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陈育东(《行政执法证》证号:U281568)、江泓(《行政执法证》证号:U421733)、陈晓康(《行政执法证》证号:U403372)和魏蔚(《行政执法证》证号:U421738)作为本次的检查人员。9月30日,我局向各受检单位分别送达了一份《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随后收到了其各自的自查报告。10月8日至9日,我局的执法人员陈育东和江泓、陈晓康和魏蔚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各受检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潮州市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的要求,现场听取了各受检单位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并通过内部信息核查,外部向潮州市法律援助处、饶平县法律援助处和潮州市湘桥区法律援助处调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各受检单位办结的案件,详细了解其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潮州市枫溪区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小霞和赖聪参加了对其辖属广东铮辉律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现场检查、内部核查和外部调查,受检的五家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律师队伍建设方面

  受检的五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如下:广东烨彰律师事务所1名、广东铮辉律师事务所7名、广东中潮律师事务所3名、广东正冉律师事务所8名、广东凤州律师事务所2名,均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基本硬件设施符合要求。各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能按照要求参加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组织的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党建活动。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来,受检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均能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活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受检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能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考核,没有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情形,今年来也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根据各家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和现场询问,目前尚没有发现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现象。

  (四)内部管理情况

  受检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在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专用文书及案件管理”方面,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建立了相应的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印章和文书档案。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信息、收费标准和执业纪律均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人员预先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现场抽取了各家律师事务所今年1月至6月底办结的案件5件,案卷均能够找到。律师业务案卷中所需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收案审批表、开庭通知书、笔录、裁判文书、发票等基本具备。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经内部核查并向潮州市律师协会了解,今年来,受检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没有因违法违纪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况。

  (六)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经向潮州市律师协会了解,被抽查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均能按时缴纳会员费用,按照要求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学习讲座、协会活动、网络培训等,报送本所业务报表,自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

  (七)主要存在问题

  广东烨彰律师事务所、广东铮辉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中潮律师事务所均不同程度存在执业利益冲突审查记录缺失的现象。广东凤州律师事务所个别案件收案时间滞后于案件登记时间的问题,不符合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广东正冉律师事务所有一个执行案件无收费的情况,经现场了解,系执行案件中因代理前案而代为递交材料非实际代理,但委托合同并未进行相应修改。广东中潮律师事务所未能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在案件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案卷目录、页码编写不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并未悬挂在办公场所显眼处。

  三、检查处理情况

  检查组已当场向受检的律师事务所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其加以改进。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公开。

  


潮州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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