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1-01-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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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健全气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部门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的通知》(粤气〔2020〕13号)、《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度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粤防雷函〔2020〕9号)的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结合潮州实际,现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知如下。

    附件: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广东省潮州市气象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潮州气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1211日至1231

二、抽查方式

采取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和有违法行为时开展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潮州市气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优先抽取以下单位:近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上年度被立案、行政处罚、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已在省级应急部门挂牌督办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检查内容

(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并结合潮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具体情况,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及现场气象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问询、生产区抽查、翻阅档案材料等。

(二)防雷装置检测单位

1.年度报告填报情况检查。按照《广东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检查抽查规程》对雷电防护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仪器信息、检测项目等进行检查。

2.经营服务场所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档案、调查询问和实地查看的形式对防雷检测单位线上登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3.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检查。对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上传情况进行检查;抽取12份完整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档案进行复印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评价。

(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 -2017),并结合潮州易燃易爆重点行业具体情况,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及现场防雷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问询、生产区抽查、翻阅档案材料等。

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防雷安全在线管理监察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录入检查情况。对存在隐患的单位由属地做好隐患整改督促和复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复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录入平台。

四、检查对象详见《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潮气〔2018〕51号)附件3:潮州市气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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