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律师事务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

2019-12-05 17:13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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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潮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潮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和《潮州市司法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于2019年11月开展了2019年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经过  

    2019年11月6日,在局政治处、督察科的监督下,律管科工作人员从《潮州市法律服务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广东欣轩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的检查对象,从《潮州市司法局2019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李思礼(《行政执法证》编号:U170148)、郭燕杏(《行政执法证》编号:U169859)和张桦(《行政执法证》编号:U235068)作为本次的检查人员,抽取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11月7日,我局分别向受检的律师事务所送达了《关于配合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随后收到了各自的《自查报告》。11月19日和11月27日,我局派出经抽取的执法人员先后对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严格按照《潮州市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要求查阅了相关台账,检查过程由工作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像。同时,还辅以网络调查和外部核查,详细了解各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开展情况。

    潮州市枫溪区司法局局长黄少群和工作人员黄芝琪参加了对其辖属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的检查。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现场检查和外部核查,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律师队伍建设方面

    各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如下: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2名,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13名,广东欣轩律师事务所2名,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4名,其律师人员构成和办公场所的设置均与登记信息一致。四家律师事务所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经核查,上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能按照要求参加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组织的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来,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共办理诉讼案件共18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1件,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6家。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诉讼代理为主,非诉讼业务稳定发展,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1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76家。广东欣轩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共36宗,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9家。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160宗,非诉讼案件1宗,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14家。各家律师事务所案件均统一受理、登记

    在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面,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按时登录村(社区)管理系统录入工作日志,配合上级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要求按规定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助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18年度考核均称职,今年来没有受到投诉调查。根据各家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和现场询问,目前没有发现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现象。经向市法律援助处查询,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今年来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10,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38件,广东欣轩律师事务所2件,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24件,较好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四)内部管理情况

    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在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专用文书及案件管理”方面,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建立了相应的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印章和文书档案。律师业务案卷所需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受案审批表、开庭通知书、笔录、裁判文书等基本具备。检查人员预先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各家律师事务所2019年办结上网公开的案件,抽查的卷宗均能够找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信息、收费标准和执业纪律均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存在问题:上述各家律师事务所均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案件因后续延伸服务需要,而未能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在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的情形,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欣轩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小,内部管理制度相对简单,公示的事项欠缺律师办案流程图、监督电话等方面的内容,管理上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经内部核查并向市律师协会了解,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今年来均没有受过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六)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经向市律师协会了解,上述四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均能按时缴纳会员费用,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照要求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学习讲座、协会活动等;根据协会要求,报送本所业务报表,报备涉及扫黑除恶案件。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公开,同时反馈给各受检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主管部门,并要求存在问题较多的广东苏唐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欣轩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落实整改,提交整改报告。我局将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查看其整改落实的成效。



                           潮州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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