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丽花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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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0 23:05
发布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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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445101201400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 日 期 2014年3月20日 |
用地单位 潮州市佳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金宝丽花苑 用地位置 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东侧 用地性质 住宅与公建综合用地 用地面积 23990.09平方米(其中负担道路面积30.63平方米) 建设规模 应符合2013年第6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附图及附件名称 1、2013年第6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100-2014c-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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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