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佳园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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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3 18:36
发布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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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5101201000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
日  期  2014年1月10日
 
 
建设单位(个人)  
潮州市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潮州市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金佳园住宅小区
建设位置  
潮州市春荣路中段北侧花园开发区D1-1地块
建设规模  
1)、(2)幢各贰拾伍层,局部贰拾、贰拾贰层;(3)、(5)幢各贰拾陆层,局部贰拾、贰拾叁层,(4)幢贰拾陆层,首层设会所及幼托,(6)幢贰拾捌层,局部贰拾叁层,临街贰层商铺,设贰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52287.64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规划设计总图2010-15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交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