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0-03-17 11:45
发布单位:潮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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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057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796个,增长39.2%;产业活动单位23119个,增加6572个,增长39.7%;个体经营户99495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0573

100

    企业法人

15839

77.0

    机关、事业法人

1891

9.2

    社会团体

503

2.4

其他法人

2340

11.4

二、产业活动单位

23119

100

第二产业

9118

39.4

第三产业

14001

60.6

三、个体经营户

99495

100

第二产业

25408

25.5

第三产业

74087

74.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7968个,占38.7%;批发和零售业3757个,占18.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325个,占11.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3282个,占53.6%;制造业25067个,占25.2%;住宿和餐饮业8326个,占8.4%(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0573

100

99495

100

采矿业

23

0.1

2

0.002

制造业

7968

38.7

25067

25.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4

1.1

16

0.02

建筑业

444

2.2

499

0.5

批发和零售业

3757

18.3

53282

53.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7

1.8

4194

4.2

住宿和餐饮业

321

1.6

8326

8.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8

1.6

113

0.1

金融业

88

0.4

-

-

房地产业

380

1.8

161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89

5.3

429

0.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65

2.7

167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9

0.7

16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9

1.4

5857

5.9

教育

1453

7.1

233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8

0.9

861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3

2.3

164

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25

11.3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5839个,比2013年末增加5141个,增长48.1%。其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3%,私营企业占81.2%(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5839

100

内资企业

15621

98.6

 国有企业

207

1.3

 集体企业

326

2.1

 股份合作企业

67

0.4

 联营企业

28

0.2

 有限责任公司

1904

12.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1.4

 私营企业

12866

81.2

 其他企业

3

0.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5

1.1

外商投资企业

43

0.3

       2018年末,在全市从事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中,湘桥区拥有法人单位4615个,占22.4%;潮安区9236个,占44.9%;饶平县4325个,占21%;枫溪区2091个,占10.2%;凤泉湖高新区306个,占1.5%。湘桥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5376个,占23.3%;潮安区10113个,占43.7%;饶平县5020个,占21.7%;枫溪区2276个,占9.8%;凤泉湖高新区334个,占1.4%。

按县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2-4)。

2-4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20573

100

23119

100

湘桥

4615

22.4

5376

23.3

潮安

9236

44.9

10113

43.7

饶平县

4325

21.0

5020

21.7

枫溪

2091

10.2

2276

9.8

凤泉湖高新

306

1.5

334

1.4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3351人,比2013年减少85674人,下降16.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1823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79321人,减少104672人,下降27.3%;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64030人,增加18998人,增长13.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63547人,比2013年减少97564人,下降2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2171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49859人,占56.4%;教育35734人,占8.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0781人,占6.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9390人,占41.5%;批发和零售业98789人,占37.5%;住宿和餐饮业23947人,占9.1%(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43351

181823

263547

102171

采矿业

552

92

5

1

制造业

249859

102200

109390

3751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889

1885

27

4

建筑业

21169

3773

1215

111

批发和零售业

27768

10966

98789

434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62

1828

17636

4276

住宿和餐饮业

4248

2239

23947

107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76

1546

110

35

金融业

17557

9209

-

-

房地产业

5334

1803

100

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054

2863

427

15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88

1119

270

9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34

1056

34

1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58

532

9228

4514

教育

35734

23632

489

33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016

6621

1173

6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74

1436

341

1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0781

8503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湘桥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5122人,占26%;潮安区180332人,占40.7%;饶平县79901人,占18%;枫溪区62913人,占14.2%;凤泉湖高新区5086人,占1.2%。

      按县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2-6)。

2-6 按县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443351

181823

湘桥区

115122

52123

潮安区

180332

67332

饶平县

79901

34213

枫溪

62913

26147

凤泉湖高新

5083

2008

                                   注:本表数据按法人单位划分。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501842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4.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5.3%。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226518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9.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0.5%。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090240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8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19%(详见表2-7)。

2-7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4501842

11226518

20902404

采矿业

20995

16667

21900

制造业

8102265

2914275

1451973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93818

1175781

1727132

建筑业

545477

337876

663822

批发和零售业

1071737

582411

23149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70278

727147

213340

住宿和餐饮业

141576

36818

591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3794

330025

266633

金融业

494665

126983

70898

房地产业

4015428

3049401

64867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16622

847798

1555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8662

43649

746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7210

92482

247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9835

9082

35112

教育

878484

86974

23776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1363

81549

123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7188

12850

347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631902

737099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金融业数据仅包含金融部门监管以外的单位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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