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政务公开方式,强化政务公开作用,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潮州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2条,“潮州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241篇。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推进“信用潮州”数据公示发布,全年通过“信用潮州”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公示数据80条、行政处罚公示数据153条,未出现迟报瞒报情况。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行标准文本,规范答复口径,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3年,我局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100%。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局领导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2次,接受听众咨询问题26个,直接解答26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全年通过信访平台、12345平台投诉件等方式接收处理各类求助、投诉案件共计2020宗,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群众对处理结果均未反馈异议。积极开展征集调查工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发布意见征集14次,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征集意见等,共收到意见7条,各类意见均按要求在征集期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反馈。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工作要求,对我局牵头制订的政策文件,及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率。2023年度开展《关于对市城区厨余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2份文件的政策解读。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等信息坚决不上网;修订印发《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优化栏目设置,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归集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规范、内容完整、格式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实际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二是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政策信息发布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报送不规范。接下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宗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