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5-23 10: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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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8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管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推动整改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对巡察反馈情况进行了党内通报和新闻通报,全面从严从实抓好落实整改。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局整改办公室,抓好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汇报等工作。每月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紧盯问题短板,强力推动整改。印发《中共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方面17个问题细化成41个具体问题,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期限,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或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整改制度,强化督查问效,定期调度加强督办督促,有序快速推进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并重,高质量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和各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四方面问题,剖析查找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查短板、建章立制管长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制订完善了《潮州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制度(试行)》《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处理工作机制(试行)》《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以及市政工程、城区市政设施三项维护、城市公园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智慧城管建设、市容市貌提升、供排水一体化管理提质增效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综合评价体系等“N+1”制度建设,切实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打好打赢“三大战役”。

  二、聚焦聚力问题短板,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巩固提升,扎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不足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宣传宣讲、真抓实干上下功夫,掀起城综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注重在学习研讨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坚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防止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提升理论学习效果,切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

  2.针对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学习内容已全部开展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明确专人盯办,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对各年度总台账进行逐项梳理完善,并对专项台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整理跟踪。

  3.针对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存差距的问题。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与市委工作部署,积极谋划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城综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每半年召开局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分析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扎实推进城综系统“N+1”重点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二是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中心工作进展情况,靠前指挥、靠前协调,对照“八种表现”再次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学习调研、教育培训、考核机制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出的“干部思想作风”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打好“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战役”,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汇通大厦办证手续,及时对未按规划许可建设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协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定期会商研判,多次实地测量违建面积和测算处罚数额,及时督促业主方缴纳全部违建罚款,助推解决汇通大厦违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美人城(卧石路)片区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停滞近一年问题,通过依法维权,采取司法通牒促使工程于2022年5月4日重新开工,于2023年春节前完成建设交付使用。四是打好“资源配置优化战役”,《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经公开招标程序,已被潮州府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取得市城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推动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落实,已按程序选取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公司并完成合同签订;逐步规范公园经营点管理,定期开展西湖、慧如、凤凰洲三个公园经营点清查工作,及时清理合同到期经营点,依法依规开展招租工作。五是妥善有效推进上一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积极推进西湖、慧如、凤凰洲等三个公园管理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六是落实疫情期间各项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督查督导纳入局督查工作内容,2022年局党组召开超10场次的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拨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督促各单位迅速整改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及时堵塞防控漏洞、补齐短板。

  4.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违建治理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印发《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违法建设治理存在问题整改责任台账》、《潮州市违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潮州市查控违法建设常态化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潮州市2023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对底数摸查、信息录入、加快处置等方面进行攻坚;组织开展县区违法建设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召开违法建设重大案件审理等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案件会商等措施,实现对案件的靠前指导和有效监督;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提升督导层级,实时交办,定期通报,强化跟踪问效。二是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和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指导落实枫溪执法分局启用行政执法平台开展常态化办案,完善现场检查模版和询问模版,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执法规范化;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对枫溪执法分局报送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着力提升执法文书记录规范化水平。三是扎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责任,完善《潮州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制度(试行)》和《潮州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试行)》,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加强与湘桥区城管执法局的沟通协作,积极指导、配合、协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是提升工程造价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格履行招标人的主体责任,落实招标代理单位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关于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最新要求,合理设置评分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完善局内审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组建工程建设专班,切实加强对局承担的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五是着力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制订市政工程项目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在征地手续完成后,第一时间落实施工单位动工建设。将美人城(卧石路)片区配套管网工程上报市政府列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战役,通过法律的手段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已落实施工单位重新进场复工,投入较大的人工、机械同时展开多个作业面抓紧建设,并于2023年春节前全面建成交付使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牵头统一完成枫江项目的立项工作,牵头与帮扶主体粤海水务对接,完成投资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以及枫江2022年投资30.67亿元的市政污水管网EPC、特许经营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三个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大协调解决力度,联合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每周对各区进行督查,督促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和粤海水务按要求加快工程的建设;在各单位的大力推动下,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2022年1-12月份已实现均值达到V类的目标,达到环保督察考核目标。六是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工作机制,定岗、定职、定人、定时实施挂图作战,全能式管理,全面提升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水平。2022年以来实施的潮州大道南较西路口堵点、卧石路口堵点、韩江大桥西高架桥下堵点改造和潮州大道交通优化提升等项目均实现了当年动议、设计、报批、招标(采购)并在当年完成建设任务。七是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排水规划修编工作,已分别与两个中标方签订了排水专项规划主城区西岸和东岸的技术服务合同,《潮州市中心城区(主城区西岸)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潮州市中心城区(主城区东岸)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专家评审会原则同意通过,规划编制单位结合专家组和与会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八是扎实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发挥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的牵头作用,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做好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点位建设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督促湘桥区、枫溪区加快推进点位建设、教育基地建设等,督促两区深能公司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进度。九是结合创文创卫行动、重大活动需要和恶劣天气隐患清除的要求,加大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巡查力度,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不断完善底数台账;按照规定完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流程,不断改善设置审批管理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加大对违规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督查力度,并依据《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督促属地职能单位及时进行整治;为弥补属地在处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效率不高、经费不足、动真碰硬勇气不足的情况,我局接下来也将加大对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力度,适时提级处置,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容市貌。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管理。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管理,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总结、分析、研判、部署局意识形态工作,制订责任分工表,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全面摸查局下属单位文艺演出场所情况,建立管理工作台帐,规范活动举办申报程序,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切实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相关的媒体报道、网站、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办公楼政治宣传画、刊物简报、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二)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压实,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而不实的问题。一是提高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党组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2022年各下属单位均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强化组织引导,制定局关于开展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城综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集体谈话、廉政党课培训、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严格队伍教育管理,依法依规对系统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严格处理,并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指导检查,加强督促推动,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局机关和局属个别单位领导班子工作调整,调整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查摆我局廉政建设、风气建设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形成《市城管执法局廉洁建设和风气建设问题整改台帐》,压实整改责任;压实局属各党支部责任,认真查摆各单位廉洁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剖析根源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剖析广州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事件和S335线树木被砍伐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审批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申请砍伐、迁移树木需要公众、专家参与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移植(砍伐)树木数量;加强对已审批迁移树木落实管养情况的检查和对迁移树木成活率进行核实;及时对涉及民生项目的市政建设工程需迁移树木事项进行宣传报道,告知公众因何迁移、如何落实迁移,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化解舆情。

  2.针对思想作风转变存短板问题。一是强化主动担当精神,制订《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将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选拔任用挂钩,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二是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开展“中层干部务虚会”、“岗位练兵”专业训练、“对标先进”调研活动、“走出去”跟岗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格局,增强岗位历练,提升工作能力。三是推动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转变,修订出台《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制度》,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创文创卫工作;将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户外广告管理等6方面事项下放湘桥区,进一步明晰市、区职责权限,规范属地管理;指导湘桥区设置早市、夜市临时疏导点,疏堵结合,正面引导流动摊档入点经营,并落实湘桥区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市容环境、街道秩序、宣传广告、施工管理、园林绿化等问题及时立案、派遣、催办、结案。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在2022年市“干部思想作风转变”领导小组对全市100多个单位的阶段性成效总结评估中被评为“好”等次。

  3.针对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将2023年市区及开发区绿化管养劳务外包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活动,并完成采购招标工作。二是对于局后续开展的相关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通过中介超市平台选取中介服务。三是编制《关于开展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分批次对局属单位开展审计工作。四是规范财务管理核算,健全对工程资金申请的审查机制,对不符合工程支付要求、未付齐佐证材料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队伍建设管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机关党委履行督促职能缺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定期将党支部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每季度收集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情况,形成工作台帐,推动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党支部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督促未按期换届的党支部进行换届,严肃换届纪律;每季度通过“党支部自查+机关党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支部开展学习、换届、组织生活等情况。

  2.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弱项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及开展组织生活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以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支部14种会议记录格式》,并严格贯彻落实、对照自查、查漏补缺。

  3.针对选人用人存短板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2022年9至10月份研究调整和提拔晋升了机关中层干部12名;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印发《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任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执行回避制度的意识,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对2019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自查,尚未发现有其他违反回避规定的情形。

  (四)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本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全面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强化整改落实,每月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城综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对巡察指出的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一一复盘分析,落实再次整改,建立台帐,完善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2.针对整改佐证资料不齐全的问题。重新整理上一轮巡察整改的台账资料,梳理资料目录,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各分项问题整改佐证资料。及时规范整理本轮巡察整改的台帐资料,收集汇总相关佐证材料,使材料和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资料一一对应。

  3.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存在不规范现象的下属单位已重新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

  4.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向局属各单位发放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财政收支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压实局属有关公园管理处责任,按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规定启动新一年度场地公开招租工作,公园租金收入均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单位均已进一步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针对大额现金开支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督促局属各单位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学习财政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各有关单位已正视问题存在,提高认识,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规范日常开支管理。

  6.针对资金资产管理不完善仍然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督促局机关及相关局属单位财务部门认真学习固定资产制度,全面清理未入账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相关局属单位已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清核,根据盘点结果完善出库领用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置,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管理。全面摸清相关公园管理处未使用的捐赠款来历与支出情况,发挥好捐赠款使用效益。

  三、持续推进,固本强基,久久为功巩固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切实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锚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整改。继续紧盯“整改台账”,对尚未完成和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坚决按照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强化跟踪督办,坚决杜绝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提升整改质量,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做实巡察实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提升队伍整体工作效能,推动城市综合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相结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巩固整改成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落实整改为契机,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和教育管理,持续推动城综干部队伍作风转变、素质提升、能力提高,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三是坚持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城综工作相结合,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深层次解决城市建设治理中的卡脖子难题,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城综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一座有温度、有美感、有质感、宜居宜游宜业的潮人故里作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2393142;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十楼机关党委;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czjjgdw1@163.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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