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10月份到岗履职情况
的通报

2021-11-08 15: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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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促进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755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10月份到岗履职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实名制系统录入与施工许可证相符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并确保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项目总监每月单项目到岗履职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20%、项目实名信息月更新率不低于90%。对确实不能到岗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依法依规调整更换。未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的,由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作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把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用工实名制管理范围。对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我局将向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通报。

  三、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督促本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如发包合同约定了相关经济处罚条款,应按合同规定对相关单位实施经济处罚。

  四、我局将每月检查各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到位履职和实名信息更新情况,通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实名信息月更新率低下的情况,并认定为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2021年10月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情况统计表》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