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2019-08-20 16: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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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策、标准、规范、规程。组织起草本行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含城镇燃气行业)的有关规定、办法、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交易工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市城区(不含潮安区、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负责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咨询机构等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批、备案,并对其资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推广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市城区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审核办理各类申请落实房产政策事项。

(八)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发展与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并负责市城区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发展与保障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规范、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城乡危房改造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