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依法规范医疗行为,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现拟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来信请寄:潮州市新南路3号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邮编:521000。联系电话/传真:0768-2275402。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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