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部分潮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2022-05-30 09: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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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的通知》(粤环发〔2020〕3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试行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饶平分局(以下统称“环评文件审批部门”)负责审批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中列入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

  (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列入试点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建设项目。

  (三)位于我市已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或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内,符合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对列入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也可选择按照《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方式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书、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建设单位对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

  建设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按要求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后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可以通过到政务窗口或邮寄方式提交。

    (二)受理。

  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不属于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按正常程序办理。

  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三)批准。

  1.环评文件审批部门作出批准决定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2.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不经技术评估、审查,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不含听证或信息公开时间)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信息公开期间有公众提出意见,且经调查核实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3.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公众意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相关决定。

  四、事中事后监管

  (一)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在作出批准决定后,及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对建设单位存在承诺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督促其整改,并可依法撤销批准决定,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被依法撤销批准决定的建设项目,不再适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

  (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将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作为环境监督执法的检查重点,监督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行为和环境管理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潮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书(样本).doc

2. 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样本).doc

3.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样本).doc

4.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决定(样本).doc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7日



相关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pdf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pdf


政策解读链接:一图读懂《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部分潮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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