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2019-11-11 16: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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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司法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潮州市司法局。

  潮州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市政府、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