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潮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的通知

2023-09-22 11: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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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评价机构,各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质量,加强对评价机构开发评价技术资源的培育辅导,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征集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库,不断完善充实专家队伍,夯实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础,推动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接受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选派对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进行评审;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接受评价机构的询问和答疑;为评价机构、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提供试题开发指导服务。

  二、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热爱技能人才评价事业,了解行业企业发展与岗位用人需求,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要求,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三)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认真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做出评审意见;

  (四)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相关职业领域工作满8年,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工作实践经验;

  (五)未满65周岁,身体健康,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等工作;

  (六)申请成为试题开发评审专家前三年内,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领域无不良行为记录;

  (七)对专家人数较少的急需紧缺职业,可结合业绩成果对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条件适当放宽。广东省职业技能评价专家符合条件申请者,可优先入库。

  三、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一)个人自荐。申请人填写《潮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递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业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单位推荐申请材料同个人自荐,所在单位需在《潮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并汇总申请人信息,填报《潮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提交方式。申请人或单位将上述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可邮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至cz-andy@163.com,邮件标题为:专家征集(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择优遴选入库。

  (四)征集期限。征集常年进行,入库专家视征集遴选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鹏周、杜研

  联系电话:0768-2129169

  邮寄地址:潮州市新洋路378号人力资源大楼10楼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编:521000

  附件:1.潮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2.潮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汇总.doc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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