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潮人社〔2022〕70号)

2022-10-17 16:22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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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3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下限为380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下限为4986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3号)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潮州市统计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