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第一轮报名情况公告

2022-09-27 15:33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市及县区人社部门于9月23日至26日接受第一轮(即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经审核,共有17名困难高校毕业生符合招募条件。根据招募公告,剩余岗位继续接受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剩余岗位数详见附件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报名(见文末小程序码),具体流程:点击“业务办理”-“业务选择”-“就业创业服务类”-“就业服务”-“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选择意向岗位,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考生不得同时报考2个以上(含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8日09:00至9月29日16:00止。

  报名须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

  4.《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需手写签名)PDF格式扫描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插入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1.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岗位(第二轮报名剩余岗位)

  2.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1

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岗位(第二轮报名剩余岗位)

  序号

  招募岗位

  总招募计划指标

  已报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

  剩余招募指标

  咨询电话

  1

  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4

  5

  0

  2129161

  2

  潮安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9

  5

  4

  5811359

  3

  饶平县就业服务中心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9

  3

  6

  8869355

  4

  湘桥区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9

  4

  5

  2207479

  5

  枫溪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2

  0

  2

  6899658


  


附件2

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②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

  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

  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

  注:此页打印签名后扫描并上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