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示

2022-04-21 16:1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潮人社〔2016〕16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3月16日启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评估工作,潮州市柏熹创业孵化基地不参加年度评估考核并自愿放弃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按照文件要求,拟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由市人社局取消其潮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地    址:潮州市新洋路378号人力资源大楼7楼

  联系电话:0768-2129132(传真)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