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潮州考区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2021-10-26 13:36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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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潮州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考各县(区)所辖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审核的对象和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潮州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笔试成绩加分>为55分),具体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安排:我市资格审核安排在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进行,各岗位考生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审核单位自定。各审核单位须在资格审核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拟面试考生。

  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审核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各单位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双面);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6、岗位要求户籍(生源)条件的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由审核单位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审查人员承诺”栏签名,以示负责。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及报考指南规定进行,对于公告中招聘对象为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要重点审核“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4、符合资格审核考生须按各审核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各资格审核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参加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和考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潮州市考区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各单位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